沭阳法院倾情审判保障民生受称赞
作者:李金宝 徐从兵 发布时间:2013-09-26 浏览次数:516
近日,宿迁市恒联实业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吴士敏将一面绣有“公正高效”的锦旗赠送给该院民二庭法官刘路路, 对该院高效办案深表谢意赞不绝口。
2013年8月5日,宿迁市恒联实业有限公司因与江苏某工贸有限公司产生买卖合同纠纷诉至该院,要求对方给付货款75万余元。该案于8月23日上午8时30分开庭,当天原告准时到庭,但十几分钟过后,被告一方仍未到庭。按理说,送达程序合法,依法可以进行缺席审理。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刘路路仔细审查了原告提交的证据,认为证据总体较为充分,但有瑕疵,仅以此证据不宜直接确认原告主张的事实。通过原告陈述,刘法官了解到原、被告之间合作关系良好,是第三人租用被告厂房进行生产,实际购货人是第三人,但因签合同、开发票等均是用被告名称,故在名义上只能起诉被告,在诉前原告已与第三人有过协商,双方矛盾不大。鉴于此,为了切实解决问题,刘法官立刻拨通被告方和第三人电话,经反复沟通,被告同意授权给第三人由其代表公司出庭,第三人本人也同意到庭调解。11时左右,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等待,第三人终于拿着被告的授权委托书到庭。在刘法官的耐心释明和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同意在2013年9月10日前给付原告2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余款于2013年11月30日前付清。就这样,一个标的75万余元的案件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得到了圆满解决。原告公司为表达谢意,特地给法官送来锦旗。
近年来,沭阳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与保障民生维护民权紧密结合起来,从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把司法为民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窗口服务功能,积极推行网上立案、审判公开,预约立案和诉前调解等便民、利民措施,人民法庭的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去年以来,该院6个人民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9701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53.6%,调解撤诉率高达61%。
该院注重落实巡回审判制度,在全县未设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该院民一庭积极完善设在本县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设在工商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庭功能建设,方便群众诉讼,减少诉讼负担。去年以来,该院民法庭条线共巡回办案210件,到乡镇巡回审判点接待群众11000余人次。努力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保护民生、民权,今年以来,共审结土地征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23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38件,审结涉及医疗、住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307件。依法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两年来共审结人身损害、宅基地纠纷、相邻关系,财产权属确认等案件20208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共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5778。准确运用司法手段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主动提供诉讼费缓减免的司法救助,缓减免诉讼费用达100万余元。
该院妥善审理群体性纠纷案件,针对群体性纠纷案件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广、对立情绪大特点,制定并落实了《沭阳县人民法院重大案件汇报制度》,并将调解作为处理群体性纠纷的首选思路。今年以来,该院共化解农业承包合同、土地流转等群体性纠纷23件,有效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广大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