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和谐的邻里关系是人生中一笔美好的财富,但55日,大桥镇忠勤村两家原本关系还不错的邻居却因为一颗水杉树发生争执,继而大打出手,被告吴某竟挥起了斧头致人重伤,由此引发了一起邻里之间的故意伤害案,该案对双方家庭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918,江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55日,吴某正在家中睡觉,听到外面一阵嘈杂,出去看到邻居周某正在自家门口吵架,原来周某家门口种了好几棵树,但是这些小树影响了吴某家的出水口,周某曾答应吴某等房子砌好以后就砍树,这天中午两家又因为砍树引发了争吵。怒不可遏的吴某回家拿了做木工的岳父放在家中的斧头就冲到周某家门口砍掉了几棵小树,而周某的父母气不过也砍了吴某家门口的白果树,吴某见状就想再去砍周某家的水杉树,周某见状就想阻止吴某,他一把抓住吴某衣领,吴某则顺势将周某推倒在地,被拽住衣服也同时摔倒的吴某趴在周某身上,左手掐住他的脖子,右手抓着斧头,两人厮打的过程中,吴某让周某不要逼自己,否则就不客气了,周某不以为然嘲笑吴某说:你动我一下试试!听了这话吴某头脑一热,抓住斧头就朝周某的头部用力按下去,斧头落在他头部左侧,斧头尖将他的左侧头皮划破,当时就大量出血了,周某喊了几声救命以后就昏过去了,周某父母当场报警,警察来了以后,将周某送医院救治。周某虽经过及时抢救并脱离危险,但吴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致其重伤。

 

邻里之间应互助互让,而吴某遇事冲动,缺乏冷静、克制,为此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案件发生以后,吴某对本是自家亲戚又是紧邻的周某感到很是愧疚,不仅积极主动让家属对周某进行赔偿,并在事发后的一个礼拜不到的时间内,要求为周某献血,并且看望了已经能下地走路的周某,两人还达成了调解协议,周某也同意不再对吴某提起其他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