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法院开展“珍惜生命,远离酒驾”系列宣传活动
作者:赵玲 发布时间:2012-04-18 浏览次数:303
4月17日上午,宜兴法院对被告人王某、黄某等五人酒后危险驾驶案件进行集中审判,拉开了该院“珍惜生命,远离酒驾”反酒驾主题宣传活动周的序幕。
被告人王某、马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被告人蒋某、黄某醉酒驾驶轿车、摩托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致人轻伤,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被告人张某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事故后,阻碍民警执法并将执法人员打伤,被判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自去年5月1日‘酒驾入刑’以来,市民酒后驾驶的现象明显减少,但酒驾案件的整体形势仍旧不容乐观。”宜兴法院刑事审判庭潘明星法官表示,今年以来,该院已判处酒驾案件143件,总量首次超过盗窃案件在刑事案件中位列首位,其中80%以上的被告人是摩托车驾驶员。
据了解,接下来宜兴法院还将开展“远离酒驾”签名承诺、危险驾驶宣传手册发放、公益短信放送等一系列活动,在“酒驾入刑”一周年来临之际,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市民增强安全意识,自觉“珍惜生命,远离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