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进法院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参陪、管理、培训、保障等机制,在发挥人民陪审员调解、帮教作用等方面进行新尝试,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该院根据省人大、省法院要求,专门成立人民陪审员重新选任工作小组,及时与区司法局沟通联系,通过“三个处理好”,重新选任80名人民陪审员,为进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处理好留任和新选的关系。为确保重新选任工作顺利完成,工作小组确定了留任和新选相结合的方式。工作小组就上一届陪审员的工作表现向各业务部门进行了意见征询,同时征求其本人是否有留任意向,通过综合考虑双方意向、年龄、陪审积极性等因素,确定留任上一届陪审员53人,新选任27人,既保证现阶段陪审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又保证陪审队伍新鲜血液的输入。

 

处理好专业性和普遍性的关系。一方面,选任在城建规划、建筑工程、资产重组、经济决策、商标专利、金融票据等方面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充实队伍,在重新选任的陪审员中,专业人员20人,占25%。另一方面,充分考虑来源的普遍性,在重新选任的陪审员中,党政机关30人,占37.5%;企事业单位4人,占5%;基层乡镇、街道25人,占31.25%;科研院校10人,占12.5%;村干部5人,占6.25%;其他6人,占7.5%

 

处理好公开选任和把关审查的关系。一方面积极走访相关单位和基层乡镇,请单位推荐候选人;另一方面开通了个人自荐渠道,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申请。同时从严把关,按照规定要求并结合实际需要,从推荐和自荐候选人中择优选优,最终确定人选后报人大审批,本届新增27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中,单位推荐19人,个人自荐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