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上午9时25分,苏州市民王先生在家准时打开电脑,登陆江苏法院网“庭审直播”界面,等着收看苏州中院的一起庭审直播。

  这是一起经济合同纠纷,煤炭公司将煤发送给有常年业务往来的煤老板刘方(化名),收货单上有刘方的签名。收货当日,刘方又将该批煤送往付仲公司(化名)在常熟的码头。后双方以刘方到底是个人名义收货,还是代表付仲公司收货发生争执,导致货款无法兑现。煤炭公司将付仲公司告上法院。经查,刘方与付仲公司系挂靠关系,对外以付仲公司的名义从事业务往来。煤炭公司在发货后向付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付仲公司对该发票进行了税务抵扣。

  据粗略统计,在1个多小时的庭审实况直播中,有近百名网民和王先生一样,通过互联网“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据介绍,苏州中院积极通过互联网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先后开通了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并推出了“知产庭审早知道”“庭审直播微博预告”等便民举措,今年以来,苏州两级法院已经通过互联网直播案件20余件,微博粉丝目前已超过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