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手”代客理财 骗案惹出人命
作者: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9-24 浏览次数:249
证券公司高手代客理财,诈骗客户,履行合同过程中,诈骗他人钱财,惹出人命,日前,罪犯张某被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张某,今年35岁,张某进入常州市一家证券公司做业务员。一年后,张被公司辞退。张某在做业务员时,手里有一群客户。这些客户大都是有一定闲钱,有能力投资,但对证券专业知识不甚了解的投资人。张老太就是其中一位。因为都姓张,张老太对张某的印象很好。而张某会察言观色、能说会道,赢得了张老太的信任。
这样,在不知张某已经被公司辞退的情况下,张老太仍请张某为她投资理财。张某为张老太在这家证券公司开了一个专用投资账户,张老太先后给张某几十万作为投资基金。而每次增加投资金不久,张某总会拿出一定资金作为投资利息给张老太。因为从张某处拿到的利息较高,这更增加了对张某的好感。
每次张老太给张某钱投资,张某都是写的收条。事实上,张老太约57.18万元的投资款中,除了不到10万元是自己的积蓄,其余都是从自己亲戚朋友处借来的。而张某拿到钱后,拿出一部分投入张老太的账户上,其余被他用于高消费、赌博等,挥霍掉了。不到一年,资金出现了漏洞。张某开始紧张了。他制作了一份委托授权书,大意是张老太自愿委托张某作为投资顾问,全权代理其投资理财事宜。
在张老太在委托书上签字后不久,张某就消失了。张老太找不到张某,而那些借钱的亲朋纷纷向她要债。张老太后来得知张某早就被证券公司辞退的实情,一激动,喝农药自杀了。张某则一直潜逃在外。去年11月,在各方面努力下,张某终于向警方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最后,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2年,同时继续追缴张某的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