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出新招 六项机制深化“庭所共建”
作者:马会 发布时间:2012-04-18 浏览次数:272
为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工作创新,不断增强能动司法意识,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和司法所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的独特作用,日前常熟法院联合市司法局出台了《常熟市基层“庭所共建”活动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六项机制深化基层法庭与司法所的合作,实现人民法庭与司法所全方位对接。
纠纷排查机制。人民法庭与司法所在加强业务联系交流的基础上,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易导致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及时沟通,共同研讨,提出解决方案,合力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联席会议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相互通报矛盾纠纷发生情况和工作情况,分析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的动向和发展趋势,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增强对纠纷发生的预测和解决能力。
联动调解机制。人民法庭选派业务骨干定期到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向法庭诉调对接工作室派驻人民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委托调解与协助调解等工作。
业务交流机制。对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侵权等案件人民法庭要加强与司法所的交流,就相关案件的事实认定、调处技巧等问题进行总结,相互促进业务技能的提升。
信息沟通机制。确定明确的联络人员和联络方式,畅通信息管道,实现信息共享。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在处理相关案件或纠纷时,可相互调取当事人谈话笔录等信息。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人民法庭与司法所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在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时,能做到部署及时、信息畅通,确保事件不蔓延、事态不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