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区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水平,今年以来,姜堰法院以五项制度推动行政审判更好地服务大局。

 

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制度。联合区政府法制办,推进落实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会议,邀请有关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执法人员参会,就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管理创新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座谈,传达行政审判工作的新信息,交流和总结推广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经验。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深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向被诉行政机关发出行政首长出庭建议书,邀请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案件协调和庭审活动;每季度向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区政府法制办通报一次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过出庭参加诉讼,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能力。

 

行政纠纷联动协调制度。每月一次与行政机关定向联系,及时了解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积极预防行政纠纷的发生,力争将行政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与区政府法制办、区综治办及相关行政部门建立疑难复杂案件协调工作机制,对行政纠纷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真正做到钝化矛盾、案结事了。

 

司法建议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搜集、分析和研判,注重从行政案件中发现矛盾纠纷趋势,将行政审判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源头性问题,及时、定期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主动与行政机关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应对方案,从源头上防止和化解矛盾纠纷,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

 

定期帮助培训通报制度。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到行政机关授课,宣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解答行政执法中难点问题,扩大行政审判的公信力,提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对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订提供法律意见;每半年向相关行政机关、区政府法制办通报一次发现的行政行为瑕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