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法院四举措规范法医学集中鉴定工作
作者:万柏松 发布时间:2013-09-23 浏览次数:454
溧阳法院在全市法院率先开展法医学集中鉴定工作,并形成相关经验被省高院向全省法院推广。近年来,溧阳法院法医学鉴定案件数量居高不下,2009年为505件,2010年678件,2011年739件,2012年651件,为找准司法鉴定服务审判、服务当事人的切入点,兼顾司法公正和效率,确保鉴定质量和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溧阳法院从操作细则、鉴定机构选定、拓宽渠道、技术咨询等方面推动法医学集中鉴定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明确操作细则,严格规范性。该院司法鉴定室遵循便利高效低成本的原则,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操作细则,并及时公示;规范鉴定收费,统一收费标准,并积极与多家鉴定机构合作建立减免鉴定费用的法律援助机制;邀请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当场监督,使集中鉴定工作操作流程更加规范。
摇号选定鉴定机构,确保公正性。该院目前采用高科技司法鉴定摇号室选择鉴定机构,配备了投影仪、大屏幕显示屏、高清探头等设施,以便整个摇号过程全方位、多角度投影到显示屏上。同时,摇号过程还能全程传输到上级法院和相应的网络系统,确保摇号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现场集中鉴定结合上门鉴定服务,加强便民性。该院专门设立鉴定场所方便当事人集中鉴定,配有检验设施和饮水机等便民设施,安排司法鉴定室工作人员当场监督,法警维持现场秩序,并做好集中鉴定的保障工作;针对行动不便甚至瘫痪在床的当事人,组织鉴定机构专家开展上门鉴定服务;针对弱势困难群体申请鉴定的案件,缩短鉴定时间,减免鉴定费用。 经过八年多的运行与完善,该院已组织法医学集中鉴定111次,组织鉴定机构上门鉴定25次,鉴定案件数3475件,完成鉴定项目12000多项,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100余万元。
技术咨询结合技术审核,提高效率性。由于该院司法鉴定室现有工作人员暂不具备直接开展技术咨询方面的专业知识,该院司法鉴定室通过向上级法院相关部门及医疗机构、专家委员请教的方式,及时为审判和执行工作解决技术咨询问题达200余次,利用工作中掌握的较为全面的信息,为审判和执行工作解决技术审核问题1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