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州区法院深入开展民商事速裁工作效果好
作者:连云港市海洲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10-15 浏览次数:1485
本网连云港讯:连云港海州区法院针对目前民商事案件大幅增加,群众快速、便捷解决矛盾纠纷愿望强烈的实际情况,于年初全面开展民商事案件速裁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1-9月份,该院速裁组共审理各类案件637件,审结634件,结案率为99.5%,其中调解452件,调解率为71.3%,经调解后撤诉157件,调撤率为96.1%。上诉案件仅2件,上诉率为0.3%,其中二审维持1件,另外1件正在审理中,速裁组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2.8天。
一是分级筛选、繁简分流,把好“立案关”。该院挑选两名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全面的审判员和一名素质突出的书记员在立案庭内成立速裁组,立案后即对案件进行筛选分流。对涉及抚养、扶养、赡养的“三养”案件、追索劳动报酬、不涉及不动产的离婚案件等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相对简单的民商事案件纳入速裁范围,由速裁组审理,其他案件则转入相关业务庭按常规程序处理,使案件类型、难易程度相对集中,审判工作的分工更加专业化,精细化,为提高审判工作效率打下了基础。
二是程序简便、方式灵活,把好“效率关”。速裁的特点集中体现在一个“快”字上,该院在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的基础上,尽量简化、省略不必要的程序和手续,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在案件处理中,能适用简易程序的,尽量适用简易程序,符合速裁条件的,当天办好立案手续,及时采用口头、电话等简易办法送达通知,传唤当事人;庭前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庭审时重点针对争议焦点质证、辩论,精简环节,缩短时间,提高庭审效率。该院要求速裁组审理的案件平均审限不得超过8天,实践中,速裁组受理的案件平均审限仅为2.8天。
三是重抓调解、及时判决,把好“审理关”。该院把调解工作贯穿于速裁始终。立案后,立即对案件进行细致的审查,分析当事人纠纷的原因,争议的焦点、对立的程度,根据调解裁决的难易程度,对案件进行分类,在审理中有的放失地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中,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心理缓和法”, “情理教育法”, “协商解决法”和“角色互换法”等多种方式方法,深入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1-9月份速裁组共调解结案452起,经调解后撤诉157起,调撤率为96.1%。对于确实无法调解的案件,及时判决,避免出现久调不决和强迫调解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