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郑集法庭:四项措施践行科学发展观
作者:左其洋 发布时间:2008-10-14 浏览次数:1030
本网徐州讯: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及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办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切实搞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到新的水平。
通过集中学习讨论,郑集法庭认为,当前我庭在司法实践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应当着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着重强调正确把握政治方向。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意识,坚持党的领导、司法为民、依法审判三者有机统一,着重服务大局、推进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要着重强调“一切从国情出发”。必须把国情作为谋划工作的基本依据,具体地,要针对本区域的具体情况展开调研,把本地区的具体情况与法治目标有机统一起来,创立一种真正有利于实现实体公正、降低程序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的全新的司法诉讼模式,不断创新出和谐的司法方法。三是要着重强调“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稳定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要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实现“人力向办案一线倾斜”,要尽快形成一套简便有效的审判质效管理机制,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四是要着重强调“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理念不但要体现在对外司法审判过程中,也要体现在对内队伍建设和管理上。坚持司法的群众路线,实现司法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感情认同和制度认同,在制定和执行司法政策时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感受。在队伍建设管理上,既要从严要求,确保队伍廉洁、文明、规范,又要十分重视人才培养、队伍成长和干警的身心健康等问题,确保司法队伍自身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