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认真贯彻学习省高院《关于在公务接待中严禁用公款安排娱乐消费活动的通知》精神,采取了“三项举措”,杜绝了公款娱乐消费现象,努力树立起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一是提升思想认识。教育干警充分认识奢侈消费的危害性,用公款进行娱乐消费,不仅增加了法院的负担,而且败坏了风气,直接损害了党和人民法院及法官的形象。要求全院干警要切实增强制止用公款安排娱乐消费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立即行动,从自我做起,坚决制止用公款安排娱乐消费活动的现象。二是落实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党委和上级法院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安排娱乐消费活动。对照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公务接待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严格执行,建立公务接待台帐,定期向全院干警公布。三是注重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中层以上干部切实履行职责,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又加强管理,严格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同时院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明纪律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严肃查处用公款安排娱乐消费活动的人和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