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为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近日,如皋法院专题召开党组会,决定从9月下旬开始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开展“廉洁自律自查自纠整顿月”活动,做到“四不放过”。

一、层层动员,不放过一个对象。9月19日上午,召开中层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了南通中院马志相院长的讲话精神,要求部门负责人将会议精神传达到位,不放过任何一个对象。各部门相继召开由在职干警(含借用人员)参加的庭(室)会议,进行廉政教育和政治喊话,把马院长的讲话精神传达到每一个人,对出差人员进行单独补课,确保传达到位不留死角。

二、扎实查纠,不放过一件小事。全院人员严格对照《法官法》规定的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关系人礼贿等行为;通过庭(室)内互查,负责人帮查、纪检督查等形式,查找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放过任何一件容易忽视的小事情、小细节,自觉纠正不规范不廉洁的行为。

三、全面谈话,不放过一个重点。一方面进行层层廉政谈话。由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的中层正副职、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在职干警逐一进行廉政谈话,主要围绕干警廉洁自律自查情况、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内容进行,做到人员一个不漏。另一方面,进行重点谈话,把2005年以来纪检信访、涉诉信访中被投诉较多或经查属实的人员作为重点对象,由分管领导和纪检组长逐人进行廉政谈话。

四、庄重承诺,不放过一个岗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不管是审判岗位,还是执行岗位;不管业务岗位,还是综合服务岗位;不管是院机关岗位,还是人民法庭岗位,每一位干警都紧密结合岗位职责作出书面廉政承诺,该廉政承诺书交由监察室存档,作为干警职务提拔、职级晋升的考核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