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偷窃受惩不悔改 窜入病房盗窃再入狱
作者:耿贵贤 孙海雷 发布时间:2008-09-24 浏览次数:1170
本网盐城讯:36岁的妇女徐锦红多次盗窃履教不改。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长坝村36岁的妇女徐锦红,曾因犯盗窃罪,于1994年8月、1999年6月、2003年2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05年9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1年6个月。2008年4月9日夜、 5月13日夜,徐锦红窜至射阳县长荡卫生院住院部病房,推门入室,分别窃得住院病人放在病床上上衣口袋内的现金200余元、600余元。同年6月19日夜,徐锦红再次窜入长荡卫生院住院部病房,推门入室,窃得被害人倪某某放在病床床头柜下面的女式拎包一只,内有现金3800元及金项链1根(价值人民币1165元)。当日,徐锦红被抓获,赃款赃物被追回,已由被害人领回。盗窃作案三起,窃得现金及金项链等物,折合人民币计5765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锦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徐锦红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