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执行,一直是人民法院执行的难点。案件大多因被执行人服刑,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中止执行。日前,新沂法院的执行法官就远赴监狱,耐心的释法明理,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200739上午,唐绪奎无证驾驶手扶拖拉机,因躲避过路家犬,致使车辆失控,撞到相对方向的同村人葛修代,致葛当场死亡。新沂法院判处唐绪奎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王夫兰等254290.5元。

到期后王夫兰等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并未因唐绪奎正在服刑而中止执行,而是积极的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是唐除了三间房产别无他物,无能力履行巨额赔偿,且其正在服刑,只有做好双方的和解工作。执行法官先是到当事人所在的村民委员会,要求村民调组织做唐绪奎妻子的思想工作,又于日前专赴唐服刑的位于东台市的大中劳改农场,与狱政人员共同努力,申请人也被法官的耐心所感动,做出了巨大让步,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唐绪奎的家人在亲友的帮助下于919付清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