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法院积极打造“阳光执行示范点”
作者:陈黎笋 孙永祥 发布时间:2008-09-19 浏览次数:1009
本网盐城讯:为积极适应执行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盐城亭湖法院切实落实省高院和市中院执行工作“五项制度”推进会精神,于近日正式开展争创“阳光执行示范点”活动。力求通过争创活动,使全院执行干警的思想作风进一步端正,执行过程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执行制度进一步健全,执行行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涉执信访案件进一步下降,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和执行干警的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争创“阳光执行示范点”活动时间是从今年的9月起到12月止,共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改、检查考核验收、总结迎接检查四个阶段进行。为保证活动取得实效,亭湖法院专门成立了争创领导小组,确保领导有方、推进有力,切实通过争创活动为载体,以“学、比、赶、超”的精神为导向,全面动员部署,在全院执行条线部门中掀起争创热潮。
活动要求,要把争创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有机协调,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相互推进:要把争创活动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要把争创活动与争创“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法院活动结合起来,加强执行工作司法规范化建设和效能建设,提高办案效率,优化办案效果;要把争创活动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相结合,在加大清案工作力度的同时,始终坚持依法执行、文明执行,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每一起执行案件程序合法、实体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