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实施民商事裁判文书网络公开新措施
作者:邵海林 刘尊会 发布时间:2008-09-17 浏览次数:894
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民事裁判文书的质量,增强法院审判公开的透明度,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最近,丰县法院实施了民商事裁判文书网络公开新措施。
一是重视裁判文书质量。该院制定了《裁判文书校核工作管理办法》,设立了裁判文书校核室,最大限度地消灭差错,确保上网公开的民商事裁判文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适当;确保行文格式规范、语句严谨,说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力求发出的每一份裁判文书准确无误,向社会展示高质量的法律产品,经得起社会各方面检验。
二是重视裁判文书的社会效果。要求法官强化对裁判理由的释明,对其裁判依据、推理过程在裁判中进行详细、充分的说理,使其经得起推敲和检验;要求法官充分考虑裁判结果的社会公众接受程度,可能对社会稳定、现实生活产生的各种社会影响,平衡对社会主体的利益保护,避免机械司法和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以实现网络公开民商事裁判文书最佳的社会效果。
三是重视裁判文书的规范保障。该院制定了《关于落实网上案件监督责任的暂行规定》,对上网裁判文书的评查内容、方法和监管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由纪检监察室、审管办、研究室三部门对每月公开上网案件进行评查,并要求监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通过《审判通报》公布监督结果,促进个人、部门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保证民商事裁判文书网络公开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