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楼法院实行人性化司法增强司法软实力
作者:周秀峰 发布时间:2008-09-17 浏览次数:790
本网徐州讯:徐州鼓楼法院在法院硬实力普遍得到增强的形势下,及时转变法院工作的重心,大力提升人民法院司法的软实力,坚持不懈地实行人性化司法,拉近法院与社会之间的距离,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关心和支持,努力实现法院与社会之间的信任与和谐,增强司法软实力。
一是经常教育干警提高对人性化司法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顾及当事人的心理感受,依据法定程序进行一视同仁的、人性化的司法,杜绝蛮、横司法。
二是实行诉讼指导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立案法官对申请立案的群众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导,并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提醒当事人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是为民的。
三是把对青少年的关爱之情融于审判之中,该院指派政治、业务素质高的法官兼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用活生生的案例教育学生;少年庭法官根据未成年人可塑性强的特点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庭前、庭中、判后的谈心教育,使少年犯真心接受改造。
四是在庭审中,法官适时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在调解时实施情感调解法,宣判后加强法律、政策的释明工作,把人性情感与法律理性同时注入到审判过程中,缩短当事人与法官的情感距离。
五是加强司法公关,实现法院与社会的和谐。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指导方针,做好便民诉讼工作,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的“打官司难”问题。实行“法院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公众敞开法院的大门,在较大范围内与社会公众在司法问题上取得广泛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