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为缓解人案矛盾,提升案件处理效果、提高司法权威,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的优势和作用,注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截至9月初,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结案数603件,参审率达71.97%,比同期上升了43.83%,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人案矛盾。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作用。基层法院处理的案件发生在基层,许多案件与民间风俗民情有关,而人民陪审员来源于基层,了解社情民意、了解基层文化习俗,更熟知人民群众的诉求和心声,在案件审理中可以弥补法官的不足,促使案件成功调解。

二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行业优势。在司法实践中,有许多案件专业性较强,在审理中需用一定的专业术语和专业知识,而该院在人民陪审员的选用上充分考虑到专业特点,录用不同行业的人员作为陪审员,为案件的处理奠定了基础。针对案件的行业特点,该院决定相关行业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行业优势,促使案件处理质效双赢。

三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作用。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的审理,法官的庭审活动及其审理过程皆在陪审员的监督之下,有利于促进法官时时注意司法礼仪、文明用语、法院形象等,更有利于法官提升驾驭庭审的司法能力,促进法官公平、公正处理案件,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四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宣传作用。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与人民群众接触、交流最为广泛,通过参与案件审理,对法律有了更深层面的学习,对法院廉洁办案、公正司法、文明执法具有更深层次的理性认识,通过其自身纽带作用,加强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与联系,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从而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度,为构建司法和谐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