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公司争车位闹上法庭 法院委托测绘判决排除妨害
作者: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艾罗伟 艾家静 发布时间:2018-11-29 浏览次数:730
为了门前的停车位,地理位置相邻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和一家汽车销售公司长期龃龉不断。双方曾采取过各种措施,包括划定车位、安装路桩,甚至建起门卫房……最终,纠纷还是通过诉讼途径得到了完满解决。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排除妨害案件依法判决,原告小贷公司与被告汽车销售公司之间土地使用权的实地相邻界限,以法院委托司法鉴定进行测绘而作出的报告载明结果为准;被告将侵犯原告土地使用权的建筑物(门卫房)拆除;同时向原告赔偿300元。
在两家公司所处的苏州高新区A路B号、C号两幢建筑物前可以看到,有一片面积不小的草地,大概能容纳十多辆汽车停放。2016年7月份,小贷公司为明确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在草地上划线设定了停车位。此举引起汽车销售公司不满,经常“侵占”车位的同时,其还在划线区域内建起了一个门卫房。嗣后,双方多次就此事宜协商一直未能达成协议。2017年8月,小贷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原被告土地使用权的相邻界限;并判令被告将侵占原告土地的建筑物拆除;同时,要求被告赔偿占用停车位的经济损失9万余元(自2016年7月1日占用起算至2017年8月23日,累计占用天数为419天,共占用11个车位,按每个车位每天20元计算)。被告辩称,双方相邻部位的停放车辆既有原告自己工作人员的车辆,也有被告公司的商品车辆,同时也有到双方单位办事的人停车,故不应赔偿。
经调查,原告小贷公司的“前身”也是一家汽车销售公司。2009年因债务纠纷,小贷公司提出执行申请,随后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案涉房屋被交付给原告公司抵偿债务。
至于两处房产土地之间的具体界限,其实是有相应宗地图予以明确划分的,即土地使用合同书附图及房地产登记卡附图:它反映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宗地权属界线、界址点位置、宗地内建筑物位置与性质,与相邻宗地的关系等。但对于原有宗地图,原被告对其载明的界址点在实地中所对应的位置均有争议。原告表示,实地中有草坪的地块系原告宗地范围内,被告则表示有50米宽度的草坪在被告宗地范围内。今年1月,法院委托第三方进行司法鉴定测绘,出具新版《土地界址点放样报告》显示,被告建造的建筑物,即门卫房越过了双方土地使用权的相邻界限。
法院认为,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变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原告已据民事裁定书而取得了房屋的相应权利,故原告与被告作为房屋及使用土地的相邻方,理应依照相应宗地图划分各自土地使用权范围。在双方对原有宗地图均有争议的情况下,法院委托第三方测绘,且原被告均表示同意以新报告载明的测绘结果及界址点现场照片作为双方土地使用权的相邻界限,故法院对此亦予以认可。
关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占用原告停车位的经济损失的诉请,双方在庭审过程中确认,2017年9月23日至10月31日,被告公司将其一辆高尔夫汽车一直停放在原告土地使用权界限内。2017年10月31日,被告又将五辆迈腾汽车停放在原告土地使用权界限内。但暂无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被告还有其他车辆停放侵犯了原告的土地使用权。故对于被告侵犯原告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法院酌定被告赔偿300元。
【法官连线】
随着汽车成为大众消费品,停车位稀缺资源的属性日趋明显,由此产生的纠纷也频频发生。类似本案情况,一些商铺可能也会对门前的车位权属“傻傻搞不清楚”。承办法官提醒,办理不动产权时,每一个房屋对应的土地都有对应的土地边界,双方应根据各自所属地界划分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