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拿到了,好高兴……
作者: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金融庭 高帅 发布时间:2021-02-01 浏览次数:1261
“通州法院和破产管理人公正、廉洁、专业、敬业和高效的工作,使我们的债权得到了全额受偿,好高兴……”1月29日,破产企业南通某瑞公司的债权人杨某等向通州区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南通瑞东会计师事务所寄来感谢信,对法官和管理人负责人的辛勤付出表示由衷的感谢。
2020年8月24日,通州区人民法院受理南通某瑞公司“执转破”一案,并指定南通瑞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这是一个让债权人看不得希望的破产案件,企业无资产、无账册资料、无经营场所。在法院的指导下,管理人选择了不放弃,从不动产登记中心到车管所,再到银行,都留下了管理人奔波调查的身影,可惜未能发现有价值的财产信息。承办法官和管理人负责人苦苦寻思突破口,终于在市场监督部门的企业档案中发现了蛛丝马迹,季某等三股东出资为认缴制,全国工商企业信息查询网显示,三股东未实际出资。破产程序中认缴出资加速到期的法律规定,让这起案件柳暗花明!
2020年10月22日,管理人一纸诉状,将三股东告上法庭。破产企业无力承担案件受理费,法院决定准许缓交;无力提供诉讼保全保证保险金,管理人决定先行垫付;保全执行绿色通道,在法院快速开启。终于,身兼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的季某出面了,但未发现他有履行能力。另外两名不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汤某、尹某一脸“委屈”:“都是季某惹的祸,公司不破产,再多的钱砸下去都是‘无底洞’。”
2020年12月8日,企业因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被裁定宣告破产,破产程序终结。2020年12月21日,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决三股东承担出资义务,汤某、尹某急了,“季某不出面,出钱觉得冤”。而法官和管理人负责人告诉二人:“股东出资是你们应当履行的义务,拿不到钱的债权人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2020年12月22日,管理人账户上打来了20万元,原来是“想通了”的汤某、尹某汇来的出资款,7名为破产企业打工的债权人得以全额受偿。为债权人杨某代理执行的律师感叹:“破产案件中债权全额受偿,我执业二十多年来从没见过。”这便有了债权人高兴和感谢的小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