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情人生子不成 反被索赔80万
作者:陈怀余 发布时间:2012-04-17 浏览次数:291
生活中有些人一旦有了钱,就开始不满足现状,希望能够碰上一段婚外情,但这样做的结果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近日,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婚外情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经过法官的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王某是搞工程的小老板,这几年因自己头脑灵活,人也勤快,生意做得不错,家庭也还美满,但自有了钱以后他总感觉自己没有儿子是最大的不如意。在2007年一次吃饭应酬上,认识了单身的赵某,看着赵某丰满的身材,王某萌生了一个让赵某帮自己生儿子的念头。于是,他开始追求赵某,并称自己刚刚离异,向赵某表示爱慕之情,赵某因为王某长期的温柔攻势也动了心,不久两人并开始了同居生活。
可是过了一年都没有动静,着急的王某于2008年带着着赵某到上海做检查,查出是因为输卵管不通引起不孕,后赵某便做了输卵管手术,但仍未怀孕,2010年年底,赵某又被查出患有宫颈癌,被迫切除了子宫。此时的赵某才刚得知王某已经有家室,担心王某会将自己抛弃,便要王某写了一份保证书,内容是如果两人分手,则要支付赵某80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费。不久,两人的关系开始恶化,最终分手。赵某认为自己的身体状况是因王导致的,便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支付80万元。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一次性支付赵某15万元。王某也为自己的婚外情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不仅家人将他赶出门外,而且自己生意也受到了很大影响,他为自己的行为表示深深的后悔和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