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强化措施切实提高信息录入准确性
作者:阚春波 发布时间:2008-09-11 浏览次数:1229
本网淮安讯:金湖法院针对近年来案件信息录入不及时、不规范、不完整以及少数质效数据有出入的现状,以创建信息化示范点为契机,采取五项措施,不断提高案件信息录入和质效数据的准确性。
一是制定完善制度。今年,该院制定出台了《计算机应用情况考核实施办法》,明确了各业务庭(局)信息录入的范围、内容、时间以及庭长、承办人的各自职责,增强庭(局)长、审执人员录入信息的自觉性,做到及时、准确输入相关信息。
二是加强培训考核。由审管办的专职人员到各业务庭(局)上门讲解、演示,重点讲解如何录入案件基本信息,案件流程的各个环节,并将省高院关于录入案件信息的具体要求印发给每名审执人员,还对审执人员打字速度、案件信息录入等进行测试,并记入个人学习档案。
三是加强审核复查。该院要求庭(局)长对每名审执人员拟报结案前进行检查,看案件信息录入是否完整、准确。承办人到审管办报结案时,必须将卷宗交给管理人员与法院综合信息系统中的各项内容进行核对,无差错才允许结案。各业务庭(局)长在每月20日下午下班前,必须核对本庭(局)当月的各项质效数据,确保无误后,将质效考评统计表签名交给审管办审核,审管办审核无误后,报院政治处归入法官业绩档案,确保各项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四是加强检查通报。该院定期、不定期地对各业务庭(局)的案件信息录入、相关数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产生差错案件按院岗位目标考核办法进行处罚,并通报到庭、到人,以增强审执人员录入信息的责任心。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该院已形成了重视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的氛围,录入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大大提高,为创建信息化示范点法院打下了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