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审监庭注重内部管理,改革和规范司法行为,案件审判质量一直保持在全市的领先水平。多年无一例审判监督案件被上级法院发改,今年以来,该院没有一件审监案件出现当事人向上级法院申诉和申请再审,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不断提高。

一、增加对审监案件审查的透明度。该院在审监案件听证审查工作中,将人民陪审员参加听证合议制度与人大、政协委员参与听证旁听机制相结合,做到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统一,消除了当事人行使申诉权利和申请再审权利过程中的顾虑,打消了当事人认为法院官官相护思想。

二、加强对审监案件法官的配备,提高审判权威。进入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相对普通一审案件来说,大都具有重大、复杂和疑难等特点,因此,该院党组将一线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理论功底深厚的德高望重的法官调入审监庭任主审法官,承办审监案件。同时,决定由党组成员参加合议庭并担任审判长进行实际审理,确保进入审监程序的案件的质量。

三、认真做好判后释疑、服判息诉等工作。该院审监庭在认真做好案件审理的同时,坚持将判后释疑作为一项制度,落实到每个以判决结案的审监案件中去,即在发给当事人判决书的时候,向他们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的理由,使他们胜败皆服,减少缠诉。

四、坚持做好案件结案后的巡(回)访工作。虽然该院审监庭在每一件案件审理后,均做到了“案结事了”,但他们不满足这一基本要求,主动同该院监察室联系,请监察室人员帮助巡(回)访案件当事人,征求案件当事人对案件审理程序中建议和意见,以便能更进一步地提高案件的审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