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日,铜山法院司法鉴定科通过法医技术咨询使二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成功调解,受到承办法官和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0825,原告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造成左侧尺桡骨粉碎性骨折,虽经治疗仍遗留肢体关节功能受限,诉至法院请求被告王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庭审过程中,张某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承办法官考虑到张某的损伤并不复杂,通过法医技术咨询可能明确伤残情况,并可以提高办案效率,节省诉讼资源,遂根据该院关于技术咨询的试行规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立即委托该院法医进行技术咨询。法医技术人员在承办法官和双方当事人的现场参与下,认真审阅了相关伤情资料,仔细检验了伤者,依据相应的伤残鉴定标准,建议张某的损伤按十级伤残进行调解处理,该咨询意见被当事人双方认可,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促使这起民事纠纷迅速得以解决。

另一起案件系原告周某的左上肢被狗咬伤,造成软组织明显挫裂伤,鉴定前经法医技术咨询认为,其左侧腕关节的功能丧失比较轻微,难以构成伤残等级,建议撤回鉴定申请。周某表示相信法院,放弃了鉴定申请并与对方很快协商解决,节约了诉讼成本,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