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法院完善三项工作机制提升能动司法水平
作者:周万春 发布时间:2012-04-17 浏览次数:476
今年以来,清河法院大力加强能动司法建设,更加关注大局、研究大局、把握大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能动司法工作水平,积极为服务大局献计献策,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完善司法调研服务机制。切实加强对能动司法的研究,制订出台《坚持能动司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施意见》,明确能动司法的具体任务、目标和途径;深入开展服务企业、“两联一挂”、“三进三帮”等活动,强化审判延伸服务;组织开展“三进一拓”活动:即院领导进辖区政府部门担任法制顾问、法官进企业担任法制特派员、干警进村居担任法制指导员、拓展人民调解员队伍,形成覆盖全区的协助调解网络;积极向企业发出司法建议“白皮书”,及时发出风险预警,增强企业防御风险能力。
完善多元解决纠纷机制。把调解、协调、和解工作作为办理案件的首选方式,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大与政法委、政府法制办和基层组织的沟通协调,构建行政案件“大协调”机制。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努力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或和解履行。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出台《强化诉调对接工作意见》,加强诉前调解,进一步规范诉前民调委和法庭诉前调解窗口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与党政机关、相关部门的联动调解、协作调解等新做法,增强调解工作效果。
完善高效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审前鉴定和民事案件鉴定审核机制,出台《审前鉴定和民事案件鉴定审核工作制度》,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保险合同等民事案件到法院起诉的,在诉前进行司法鉴定,缩短鉴定案件办案事时间,提高审判效率;建立民事案件速裁、集中调解机制,积极探索速裁方法,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的批量案件,与相关部门联手,集中开展调解,全面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以诉前、诉讼保全为纽带,以案件最终执结为目标,构建审执高速运行机制,做到立案时考虑案件的审判便利,审判时考虑执行的实现,使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能围绕着案件事了这一目标运行。完善执行威慑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国土、建设、工商、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细化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完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覆盖全区的基层协助执行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