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日,沛县法院召开执行工作会议,传达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一系列会议精神,该院葛海波院长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八个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该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执行局要高度重视,在党组的领导下,按照上级要求,抓好组织落实,并以此为契机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措施,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二是要摸清底数,建立清理台帐。按照省高院《关于抓紧统计清理执行积案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严格按时限认真梳理统计上报2007年12月20日前所有中止、债权凭证、程序终结及运用省法院下发的终结规定终结执行的案件,并建立清理台帐。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府、涉特困群体、信访等六类案件要逐件填表上报,不得漏报、瞒报。三是要制定清理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明确目标,统筹安排,在清理积案的同时,抓好新收案件的执行,防止边清边积,既要保证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又要确保新收案件的质效,力争执行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四是要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执行行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树立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要规范言行举止,严格按规定办案,提高工作规范化程度,切实解决执行投诉居高不下的问题。五是要创新执行方法,穷尽执行措施。用足用活法律规定的各种执行措施和手段,创新执行方法,注重执行技巧,对被执行人为政府、重点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案件,要加强协调,妥善执行;对申请人为特困群体、农民工的案件和信访案件要加大执行力度,尽最大努力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六是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款物交接、执行公开告知等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局长要善于管理、敢于管理,通过管理发挥制度的规范制约作用,杜绝消极执行、不廉洁执行现象。七是执行干警要加强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学习,增强业务能力,提高执行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八是要健全完善协助执行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在清理积案中,要加强与金融、房产、土地、工商、车辆管理等部门的联动,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将执行信用信息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使有能力执行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