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军校招生信息诈骗学生家长巨款 两被告被判六年并各处罚金五万
作者:徐烨 顾建兵 发布时间:2008-08-21 浏览次数:1172
本网南通讯:南通某建设工程公司职工曹宏华伙同如东县某村农民李金林伪造军校招生信息先后10次诈骗学生家长金额达19.42万元,近日,如东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六年,分别处罚金50000元,并追缴二人犯罪所得剩余98425元赃款发还被害人。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两被告自2006年2月至10月间,以虚构山东省人民武装学院是军校、学生进校就有军籍、毕业包分配等事实,取得被害人徐汉林等学生家长的信任,被告人以拿该校的录取通知书需要钱、给学校领导送礼需要钱为名,先后骗取徐汉林等多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19420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曹宏华、李金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因两被告人在犯罪中互为利用,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系共同犯罪,在实施共同犯罪中其地位、作用相当,故不分主、从犯。考虑到被告人在案发后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归案后退出部分赃款,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一审宣判后,两被告均不服,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审理期间,两名被告主动撤回上诉,表示认罪服判。
法官提示: 高考成绩已经揭晓,部分考生名落孙山,有些考生家长可能会“病急乱投医”,托关系、走后门,为了孩子美好前程,不惜代价,给骗子可乘之机。国家的招生政策历来都是公开透明的,有严格程序和要求的,特别是军事院校的招生,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计划由教育部和总政治部联合下达,通过各省高招办向社会公布,一经下达,未经教育部、总政治部批准,不得调整。对吹嘘自己可以弄到“内部指标”、“小计划”,可以“点招”、“特招特批”、“自主招生”的人绝对不能轻信,更不能轻易向所谓的中介缴纳“信息费”、“指标费”、“活动经费”, 考生及家长定要警惕。坚信只有好的考试成绩,才是打开大学校门的金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