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法院多措保障侵权类执行案件执结
作者:宛华斌 毛见 李伟华 发布时间:2008-08-20 浏览次数:1170
本网常州讯:2008年上半年,常州新北法院侵权类执行案件猛增,占执行案件总数将近1/3,为了保障这类案件按时、顺利执结,该院在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情况下,精心谋划、科学安排,注重创新,确保了案件的顺利执行:
一是重视执行释疑功能。该院要求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对执行当事人展开充分的析理明法,从法律道理上,从社会伦理等方面上对当事人进行规劝,化解当事人的困惑,增强执行结果的说服力,有效地促使当事人明辨是非,增加自动履行义务的机会。
二是创新执行方法。该院执行局鼓励法官不断总结有关侵权赔偿的成功执行经验,归纳有益于案件自动履行的工作方法,努力形成以案例指导执行工作的做法,减少执行过程执行方法误差。
三是发挥能动执行作用。该院执行局要求法官在执行过程积极展开财产等调查,多到被执行人权属登记机关调查情况、多下基层组织了解被执行人基本情况,做到牢牢掌握执行主动权,决不会因为自己的消极而错过执行机会,进一步完善了消极执行防范机制。
四是贯彻和谐执行理念。该院注重执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法官并不就案办案,而是坚持保障债权人与尊重债务人的人权并重,重大执行行为必定主动和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避免执行行为带来新的社会问题,努力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中,构建起“大执行”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