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五个提升”凸显“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阶段性成效
作者:丹阳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8-15 浏览次数:824
本网镇江讯: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丹阳法院联系审判工作实际,紧密联系法院干警思想实际,边学习,边讨论,边整改,促使“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取得了“五个提升”的阶段性成效。
一是“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意识有效提升。丹阳法院扎实开展法院领导“六学习六交流”、新任法院领导干部集中授课、新进法院人员专题讲座、部门领导专题研讨和普通干警普通教育等活动,大力加强“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教育,促使干警充分认识到党在依法治国中的领导地位和重要作用,切实增强了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的自觉性,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的自觉性,实现“党的事业至上”意识有效提升;促使干警充分认识到改善民生是加强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实点,维护人民权益是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宗旨和目的,切实增强了倾听人民呼声,满足人民的需求,体现人民意志、接受人民监督和评判的自觉性,实现“人民利益至上”的意识有效提升;充分认识到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确保宪法和法律实施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加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增加了依法履行好法律职责的自觉性,实现“宪法法律至上”的意识有效提升。
二是和谐司法理念有效提升。通过扎实开展“关注民生与服务新农村”研讨活动、“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感受民心,征求民愿”的活动,切实增加了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胜败皆服、息事宁人”的和谐司法理念进一步提升。
三是审执工作质效有效提升。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丹阳法院着力提升审执工作绩效,实现了审执工作态势的良性循环。表现为:收案增长幅度较快,上半年新收各类诉讼案件3075件,同比上升27.33%,新收执行案件961件,同比上升36.51%。结案增幅高于收案增幅。结案数同比上升32.88%。审执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保持较高水平,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上半年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4.42天,同比缩短1.41天。二是案件结收案比有所提高,上半年结收案比为85.17%,同比上升3.56%。审判质量明显提高,反映在四项指标上,一是被改判发回率保持低位运行,半年来,被改判发回率为0.31%,同比下降0.05%。二是民事案件调解率保持高位水平,民事案件调解率为42.57%。三是执行态势运行较好,实现了“一同步,二提高,一下降”即结案数与收案数同步增长,完全执结率与标的到位率均有提高,未结案件数同比下降。上半年新收执行案件947件,比去年同期688件增长了37.8%。上半年完全执结758件,完全执结率为65.9%。同比增长了6.9%。执行标的到位率99.12%,同比增长31.94%,未结执行案件374件,比去年同期423件下降了11.6%。四是涉诉信访大幅下降,上半年处理来信来访案件91件,同比下降26.05%。
四是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结合案件多、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的实际,丹阳法院大胆进行制度创新,着力发挥制度的规范、导向功能。首先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先进奖励规定》、《信息宣传工作制度》、《调研工作制度》、《执行工作流程规范》、《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制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保密工作制度》等涉及人事管理、审判管理,行政管理等内容的几十项制度。其次新制订了《丹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与特定关系律师回避的若干规定》、《丹阳市人民法院公务出差管理办法》、《评估、鉴定、拍卖流程管理规定》等制度。丹阳法院制度创新成果的运用,强化了审判质量和效果意识,强化了庭长审判管理职能,营造了宣传调研工作浓厚氛围,促进了执行工作规范化,保障了法官公正廉洁司法,促进了法院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系,提升了人事管理、审判管理、行政管理规范化水平。
五是法院形象明显提升。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丹阳法院注重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争做廉洁表率”活动和“廉洁示范庭”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效果,切实在抓防范、抓监督、抓查处上使狠劲,用真功,实现了廉洁司法形象的大提升。半年来,反映干警纪律作风问题的信访仅1件,比去年同期的2件下降了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