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苏州平江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于日前恢复行使涉少综合庭职能,专职审理涉少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苏州平江法院少年庭的前身是1988初在刑事审判庭内设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1993年初,该院在苏州市法院系统内率先成立了单独建制的少年案件审判庭。少年庭成立以来,在审理涉少刑事案件的同时,还于19942000年底间,审理了涉少民事案件,审结了以改变抚育权、增加抚育费及人身损害赔偿案由为主的272件涉少民事案件,并在积极调解、督促自动履行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也形成了一些经验总结材料。2001年后,由于当时业务条线不能有效衔接这一主要原因,涉少民事案件再度划归民庭审理。为完善少年庭组织机构,培养专业化审判法官,积极开展涉少案件审判的研究工作,从基层法院少年审判实际出发,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院党组决定少年庭恢复行使审理涉少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综合职能。此举将使平江法院少年审判和青少年维权工作步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