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为了全面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钟楼法院大胆在机制改革上寻突破,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一是改革诉讼运行机制。在原来诉讼运行方式的基础上,对职能部门的分工进行了调整,对诉讼运行的方式进行了规范,对各诉讼环节的衔接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形成了"放权与加责同步,领导与指导并行,审前指导和审后监督齐抓,院长、庭长与审判长共管"的审判工作格局。

二是改革审判监督机制。改变了过去由审判监督庭对案件进行评查监督的方式,初步形成了庭前指导、庭审旁听、庭后评审的三位一体的审判监督模式。同时强化群众监督,将办案程序、审判流程、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项内容向全社会公开,确保开庭前各环节运行规范、合法。在开庭时邀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后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所审案件进行评审。同时尽量多地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活动。有效的发挥了社会各界对庭审工作的监督效能。同时该院成立评查小组,对全院所办结和执结的案件每月逐案进行评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在全体干警大会上通报情况,发出督办通知,促其及时补正错误。

三是改革用人机制。为了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建立符合现代审判规律和审判特点的审判组织,该院细化、量化各项指标,将各诉讼环节的工作量与工作责任分配到具体人员身上,做到放权与加责相统一,严肃执法与灵活办案相统一。同时,以提高司法效率为重点,深化审判管理体制改革。以强化优化管理,提高司法效能为目标,抓队伍树形象、抓管理促规范,积极探索出一套符合司法体制的管理模式,通过规范审判流程来强化审判管理,规范干警职责来强化司法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