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法院发挥司法建议功能服务和谐社会
作者:刘丽丽 发布时间:2008-07-23 浏览次数:803
本网徐州讯:2008年,沛县法院转变司法观念,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先后向沛县人大、沛县交通局、沛县农村合作基金会及中国银行沛县支行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且均被采纳。通过司法建议规范行业行为制度,主动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扩大了审执工作的社会效果、预防和减少了纠纷,起到了处理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积极效果。
一、发送对象广泛,建议内容丰富。沛县人民法院从受理的个案出发,通过对相同类型案件的审理,总结出这些案件产生的行业和地区的普遍问题,有针对性地向这些行业和地区的主管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分析大量同类案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堵住纠纷产生的源头。法院提出司法建议的对象广泛,从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到私营企业,只要发现其在管理上、制度上存在的问题,便由案件承办人撰写司法建议书,庭长审核,再报主管院长签发,以便相关单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发出时间快捷,指明问题准确。沛县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一般都在当庭宣判或送达法律文书时,及时就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向相关单位提出书面司法建议。撰写司法建议的内容,结合相关案情,指出有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及有针对性的措施,力争做到“一针见血”,以便第一时间引起相关单位的重视。
三、化解纠纷彻底,服务大局意识强烈。 沛县人民法院在提出司法建议的过程中,注意树立服务大局意识。通过一份份司法建议书,提出一条条防患于未然的司法建议,将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大局的意识切实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当中。
四、回馈反响良好,主动答复积极。沛县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以积极服务“和谐沛县”为主旨,指明问题快速准确,提出解决措施针对性强,获得了各界的一致好评。相关单位对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普遍表示感谢和欢迎,认为法院的建议客观中肯、可行性强,促使他们认真对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弥补不足。同时,各相关单位在采取措施整改后,给予法院书面回复,充分肯定司法建议的良好作用,表示将继续重视司法建议,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