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月至20123月,崇安法院共受理妨害公务罪案件13起,涉案被告人17人。案件呈现多以被告人酒后闹事为主、犯罪动机多样化以及暴力抗法手段升级等特点。由于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执法人员行为不尽规范等原因,崇安法院提出三项措施进一步遏制妨害公务事件发生。

 

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对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经常性的执法检查,使其在依法执行公务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减少在执法过程中和群众发生的不必要的冲突。

 

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传媒工具加大对妨害公务案件的宣传报道。一方面以案释法,提高老百姓法律意识,使老百姓懂得在遇到个人利益与执法活动冲突的情况下,能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进一步树立法律权威。

 

进一步加大对妨害公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公、检、法要以大局为重,形成合力,对那些公然藐视和妨害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犯罪行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要快捕快诉快判。不能仅仅罚金了事,应多判实刑,起到杀一儆百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