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六成撤诉
作者:沛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7-21 浏览次数:839
本网徐州讯:沛县法院行政庭在审判工作中紧紧围绕“着眼全县大局,加强多元协调,节约审判资源,降低诉讼成本,方便案件执行,维护社会稳定”的办案思路,把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放在协调上,以协调促维权,以协调促稳定,妥善平衡各方利益,积极化解官民纠纷,今年以来,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5件,撤诉22件,撤诉率达60%,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坚持依法协调,妥善平衡各方利益
既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监督支持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做好案件协调工作,提高协调的质量和效果,行政庭坚持“四条原则”:一是在分清是非的原则下进行协调;二是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协调;三是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进行协调;四是在案结事了的原则下进行协调。
二、调动各方力量,不断提高协调艺术
行政庭在处理涉及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时,不是简单地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就作出裁决,而是以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平息纠纷为原则。在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实践,积极探索出一条以法院为主导,动员社会其他力量参与的多元化行政审判协调方式。
三、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
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通过开展专门法律讲座、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促使行政机关更好的履行职责。行政案件主要涉及公安治安、房产管理、政府审批等几块,行政庭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法律讲座,对一些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的,诉讼中经常涉及的问题给予法律释明,促使行政机关文明执法、依法办事。
四、做好释明法律工作,消除当事人疑虑,促使当事人息诉
围绕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和疑问,承办法官就具体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做出详细讲解,让当事人心中明白,口上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