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连日来,新沂法院掀起了大学习、大讨论新高潮。结合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至上”,坚持民生为本、民生优先的司法理念,做到司法关注民生,审判贴近发展,增进和谐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是坚持以创新的理念关注民生。在大学习大讨论中,该院强调,法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指导思想和大局意识、宗旨意识、法治意识,始终坚持司法关注民生,审判贴近发展,全力推动司法文明进步。时刻想着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痛苦心情,想着当事人“告状难、诉讼难、执行难、申诉难”的焦虑心情,想着社会各界对司法公正的期盼心情,多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为当事人尽心竭力解难题。牢固树立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等现代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服务于大局,服务于宗旨,服务于法治。在整个司法活动中,大家也不断在改变过去办案时死抠法律条文现象,学会和善于运用法律以及其他平衡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的各种手段和方法,妥善处理好了所审执的案件,力求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坚持以便民立案解除民忧。该院大力加强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投入资金加大对立案场所的硬件建设,新建立案柜台,添置新式电脑,建起局域网络,座椅、纸笔、饮水器具一应俱全,立案须知、诉讼指南摆放整齐,无偿提供,充分体现出法院司法的人文关怀。与此同时,进一步规范了立案程序,针对不同的诉讼当事人,采取预约立案、上门立案、传真立案、巡回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及时快捷办理立案手续,为当事人诉讼构筑了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

三是坚持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权。该院进一步健全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中,完善审判公开、案件质量评查、审判工作情况定期分析、办案数量情况通报等项制度,加快办案速度,确保司法公正。在刑事审判中,严把证据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关,认真落实宪法原则,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杜绝了超期羁押而侵害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把“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始终贯穿于民商事审判之中,针对不同情况运用不同的调解方式,认真做好案件调解工作,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结案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坚持以有力的执行实现民愿,把兑现法律文书作是司法为民的具体要求。该院通过因案、因时、因地制宜,巧用、活用强制执行措施,加大执行方式改革力度,积极推行执行听证、委托拍卖、财产审计、以物抵债等制度,采取分片包干执行,适时集中执行等多种方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活用足执行措施。与此同时,坚持严肃执行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发展相结合;执行工作的严肃性与执行方式的灵活性相结合;保护债权人利益与兼顾债务人利益相结合;依法执行、规范执行与文明执行相结合,努力提高案件执行率和执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