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楼法院开发区法庭 抓调解促和谐
作者:张基奎 发布时间:2008-05-22 浏览次数:366
本网徐州讯:成立于去年4月份的徐州鼓楼法院开发区法庭积极探索落实诉讼调解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对接的新思路、新路径,通过整合人民调解的司法资源,完善诉讼调解的制度,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支持和指导,形成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互动格局。
一是整合司法资源,建立特邀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在开发区53个社区(村)聘请了55名特邀人民调解员,协助法庭做好案件的诉前调解、文书送达等工作,使开发区法庭的“审判视角”深入到了开发区全部的社区和村委会。为做好特邀人民调解员的长效考核和管理,开发区法庭与开发区司法局共同制定了《特邀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明确了特邀人民调解员的考核标准和奖励办法;出台了《诉调对接领导小组工作实施细则》,对哪些类型案件进入调解程序、调解小组的组成原则、调解的具体程序等有详细的规定。
二是完善诉讼调解制度,建立“三调解”机制。开发区法庭是鼓楼法院探索诉调对接机制的试点庭室,逐步建立了立案前调解、庭审前调解、判决前调解三项制度,形成了案件调解的全覆盖。对于涉及到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的案件,在立案前就通知当事人所在社区(村)的特邀人民调解员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立案;对于已受理的案件,审判人员认为事实比较清楚的案件,可以在庭审前组织调解,并由特邀人民调解员协助;对于进入庭审的案件,在进行判决前可以向当事人释明其中的是非曲直,尝试调解结案。
通过整合司法资源、完善诉讼调解机制,开发区法庭受理的民事案件的80%经过两到三次的调解尝试。即使没有调解结案,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也受到生动的法律教育,对最后的司法判决有比较理性的认识,达到“输赢皆服”的效果。据统计,2007年开放区法庭案件的调撤率达到60.19%,今年一到五月份则达到66.58%,其中委托特邀人民调解员调撤结案的成功率达到52%,而在调解员调解基础上,在庭审中调撤结案的占20%,为开放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