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李后龙院长在泉山法院中层以上干部会上谈廉洁责任意识
作者:赵克 张春 发布时间:2008-05-13 浏览次数:713
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戚志华组长首先在对法院近年来个别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全面剖析的基础上,要求与会人员要充分认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增强“七慎”意识,严格执行各项纪律,扎实开展构建家庭“护廉网”活动,努力争创全国一流法院。
市中院党组书记、李后龙院长指出,作为中层干部,首先要为自身的不廉洁行为承担直接责任,其次要为下属的不廉洁行为承担失察责任,同时还要为本部门的不廉洁行为承担领导责任。因此,中层干部一定要增强廉洁责任意识,并就廉洁责任意识与泉山法院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广泛交流。
李后龙院长强调,廉洁责任意识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要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事情自己首先要不做。要自我克制,强化知足意识,不要心理不平衡,盲目攀比;二是要克服侥幸心理。优化业余生活,少去酒场、歌厅和舞场,加强学习和锻炼,经得起诱惑,筑牢道德防线。三是要守好底线。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说情风,要讲原则,更要增强办案的透明度。要净化社交圈,因为手中有一定的权力,容易成为别有用心的人拉扰腐蚀的对象,稍不注意,就可能掉进人家精心设置的“人情”陷阱,因而交友要有距离感和一定的度;四是要加强监督管理。既要提倡团结、包容,又要敢于监督管理,不要做好好先生,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五是要创新机制。要注意预防,防微杜渐。建立防范机制和发现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确保早发现潜在的问题,防患与未然。要突出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案件,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
最后,泉山法院党组书记、郝丽英院长表示,要深刻领会李院长、戚组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