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近日来,滨海法院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开展以“整顿审判纪律、整顿审判作风”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和自查,该院党组和全体审判人员进一步认识到,要切实解决当前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文明、行为不规范、作风不扎实、纪律不严明等问题,必须以司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狠抓司法作风建设,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为此,该院采取四项措施,切实使“双整顿”专项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完善了《审判质量实施方案》及其细则,实行更为规范的案件审判质量评查制度、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审限通报制度、庭审观摩制度和业绩考评通报制度。

二是实行严格的卷宗质量评查制度,健全《滨海法院案件评查实施办法》,对卷宗质量评查的范围、评查内容、评查方式、评查标准、奖惩措施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实行案件审判质量月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整改的,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报请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并对评出的优秀卷宗予以奖励。

三是制定了《裁判文书零差错制度》,该院提出了以100-1=0”作为裁判文书质量的标准。同时,严格落实法律文书登记制度,对因法律文书差错引起后果的,除追究相应责任外,存入法官绩效考核档案。

四是规范案件审限管理。为严格防止超审限案件出现,缩短案件的审理周期,该院对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每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登记在《案件管理卡》上,对临近审限而未结案的,发出警示提醒,督促及时办结。同时作出明确规定,凡审判庭出现1件无故超审限案件的,通报全院,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戒免谈话;对无故出现两件超审限的干警,待岗学习进行反思,并记入个人考核档案;严格审限审批手续,凡需延长审限必须经院长批准,堵塞因人为因素使案件隐形超审限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