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只剩一天,也要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作者:赣榆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4-03 浏览次数:651
本网连云港讯:日前,赣榆法院依法先予执行了一起排除妨碍案,对无视法律妨碍他人生产的韦某某等5人分别予以拘留和罚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律的尊严。
2007年3月份,村民韦某某与赣榆县金山镇金福石矿签订了矿石开采合同,合同约定开采期限一年,至
韦某等人无视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妨碍执行,法院依法对为首的韦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对其余参与妨害执行的人员给予每人罚款500元的决定。该院分管副院长王宝鸣说:“合同履行哪怕只剩一天,法院也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