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为加强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更好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促进法院的各项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日前,南通中院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提出要精心打造联络工作的“一二三四五”工程,继续驾好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连心桥”。一是举办一期培训班,强化认识。对联络工作分管领导、各基层法院专职联络员、中院各部门兼职联络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培训,以点带面,大力提高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对新形势下加强法院联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实行两项考核,凸显重视。一是把联络工作纳入中院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融入党组总体部署,纳入各部门工作范畴,改变以往靠专职联络员单打独斗的局面;二是对基层法院的代表联络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实行量化打分,评出联络工作先进集体,并作为基层法院年底综合性评先评优的一个重要依据。三是每人联系三名代表,畅通渠道。该院院领导分别与三名全国人大代表或省人大代表进行结对联系,带头做好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该院每名法官则与三名市人大代表进行结对联系,每月至少电话联系代表一次,每季度至少上门听取代表意见一次。四是开展四项专项活动,丰富载体。该院将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好四个专项活动:一是组织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提前通报工作情况,对代表普遍感兴趣的议题,分头组织代表前来视察,深入了解法院各项工作;二是组织代表旁听评议案件的庭审(听证)。定期发布案件庭审(听证)消息,欢迎代表随时旁听,并主动组织人大代表前来旁听和评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的庭审(听证);三是组织代表进行座谈。中院与省级以上人大代表的座谈联络活动,每年不少于四次,基层法院不少于两次,中院与市级人大代表的座谈联络活动,每年不少于五次,基层法院不少于三次;四是院领导带队走访各县(市)、区、企业、基层的各级人大代表,面对面听取代表的意见,畅通法院与代表的联系渠道。五是健全五项工作机制,注重长效。一是完善代表联络工作领导责任机制。把联络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配备两名专职联络员,实行联络工作定期汇报制,同时,对基层法院围绕其领导责任是否明确、人员机构是否落实、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工作措施是否得力等方面定期检查指导,形成两级法院两级联动、分层负责、定向联络、全面铺开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代表意见督办落实机制。规范办理程序,形成意见办理工作的督办制、承办制、协办制、汇报制、反馈制等各项工作制度,使代表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提出的意见都得到认真的办理和有效的落实;三是完善代表关注案件和涉代表案件处理机制。审判部门建立案件分级汇报制,职能部门建立意见反馈制,对于上级代表表示不满意的案件,建立向省高院即时汇报的制度;四是完善代表联络工作机制。健全机构,配强人员,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各项联络活动,并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制、点评制、汇报制等各项制度;五是完善宣传监督工作机制。办好《法院工作通报》向人大代表赠阅,突出各级代表关心的议题,协同宣传处大力宣传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的典型,宣传法院工作和先进典型,同时,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参与法院内部暗访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