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后,睢宁法院迅速学习贯彻,组织广大干警重温了关于审判纪律规定和审判作风要求,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问题,深刻分析原因。睢宁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重申庭审着装及庭审纪律的通知》,从点滴细微处,对 官、书 员、司法警察庭审着装及庭审纪律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在庭审中法官穿着法袍才能显示法官的庄重,凸显法律的威严,要求法官在开庭时必须着法袍,同时对法官所着的法袍,要求:“法袍应及时清洗、及时修补缺扣,保持整洁。”书记员应穿着配套新式制服,并佩戴法院大号胸徽;速录员参与庭审记录时,应参照书记员着装。在调解案件时,法官、书记员(包括速录员)应着法院制服,佩戴徽章。

对于庭审纪律,要求法官和书记员坐姿要端正,杜绝各种不雅动作;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庭审活动无关的事;礼貌示意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发言;不得用带有倾向性的语言进行提问,不得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辩论、争吵;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法槌,敲击法槌的轻重应当以旁听区能够听见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