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谢谢你们,为了我的一个保全案子,你们用了一周时间奔忙。”这是近日原告张某对南通中院执行局承办法官说的一番感激的话。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结婚近20年,结婚最初几年间,因被告家境贫困,夫妻同甘共苦,每年一过正月十五,夫妻俩就外出打工,有了积蓄后,生了个孩子,原告就在家中带孩子。被告一人出外打工,挣的钱多了,心就野了。过了七八年,李某自己在外地开公司当了老板,过年也不回家了。开始张某以为自己丈夫一心扑在事业上,也没去管他。后来渐渐觉得不对,偶然去李某公司住一段时间,发觉李某已有外遇,本想大闹一番,可转念一想,如果自己闹起来,对丈夫做生意不利,就只好忍气吞声回家了,希望他能回心转意。但李某不但没改,反而明目张胆地将情妇带回家来了。这下张某怎么也受不了,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同时提供财产担保。

为了依法保护张某的权益,南通中院执行局承办法官接手此案后,在一周内,先后去了南通、上海等地,查封了在被告名下的三处房产,查询冻结了被告李某的银行存款。在某地查封房产时,将送达回证让经办人盖章时,经办人是个女同志,回答说:“按我们规定4天之后来取。”承办法官为了不耽误时间,和颜悦色地同经办人商量,道明是从外地来的,能不能现在就办。经办人让承办法官找她们处长。承办法官又同她们处长商量,处长也是个女同志,在承办法官的感动下,说:“我还要请示,请等一下。”某处长跑上跑下,跑东跑西,管签字的领导不在办公室,她边走边显得一脸无奈。等到下班时,领导终于出现了。等办完手续,已是中午12点多了。此时,虽然法官们肚子饿了,但他们脸上露出了完成任务后的笑容。

就这样,由于承办法官的尽心尽责,原告提供400余万元的财产担保案全部保全到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