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婚”一样可以走的更远!
作者:王忠 王加冠 发布时间:2012-04-16 浏览次数:273
“虽然我没车,没钱,没房,没钻戒,但我有一颗陪你到老的心。”4月12日,盐城市响水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裸婚”而导致离婚的案件,小夫妻最后秉着对爱情的执着而和好如初。
原告崔某家庭条件较优越,父母宠爱万分;被告刘某是东北人,母亲是本分的农民,父亲是一名下岗工人,家境较贫寒。两人于2010年相识并恋爱。原告崔某的家人认为她和刘某之间的条件悬殊太大,不同意这桩婚事。但崔某认为刘某是典型的“潜力股”,虽然家境贫寒,但自身能力很强,即使没有父母的帮助,照样可以拼出一片天地。她还认为同甘共苦的夫妻更能经得起诱惑的考验,更能长久。2011年6月,崔某在没有征得父母许可的情况下,毅然和刘某办理了结婚登记。这让崔某的父母颇为大怒,于是不再过问女儿任何事情。
婚后两人很快有了孩子,各种开销接踵而至,被告刘某微不足道的工资远远不能满足家庭的开销。崔某的父母心疼女儿,逼着女儿将将刘某一纸诉状告至法庭,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时,这对小夫妻声泪俱下。刘某当庭陈述着两人一路走来的感情经过,并向原告表白其至死不渝的爱情。他的真挚感动了崔某,感动了法官,更感动了崔某的父母。最终,崔某的父母答应帮助两人一起抚养小孩,帮助两人早日摆脱经济困境。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