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结合实践研究毒品犯罪新司法解释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2-22 浏览次数:618
本网南京讯:日前,《人民法院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南京中院刑一庭立即组织全庭学习、讨论,结合实际提出了执行《意见》所规定毒品案件的管辖、主观明知的认定、九种毒品定罪量刑标准及含量鉴定等方面应注意的问题。
本网南京讯:日前,《人民法院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南京中院刑一庭立即组织全庭学习、讨论,结合实际提出了执行《意见》所规定毒品案件的管辖、主观明知的认定、九种毒品定罪量刑标准及含量鉴定等方面应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