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一案例宣传被央视采用
作者:赵永祥 发布时间:2008-02-20 浏览次数:897
本网盐城讯:2007年9月,该院审理一起诈骗罪案件。五名被告人采用连环诈骗的手段,以农村老人为诈骗对象,共骗取现金18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被依法分别判处以五至八年的有期徒刑。通过追脏,该院将12万的赃款按比例发还给受害人。该案具有一定的普通性和典型性等特点,对预防同类犯罪能起到社会警示作用。
为了扩大宣传,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该院采写了案例通讯,先后被先后被盐城电视台,江苏法制报,江苏法院网等多家媒体采用,一时间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今年初,中央电视台法制栏目,专程来到阜宁法院,根据案例,在该院的协助下,共同完成了一部长达三十分钟的法制宣传片《陌生人的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