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人民法院是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睢宁法院在审判工作中,通过完善纠纷解决、司法救助、善后协调等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重视调解,多元解决纠纷。在强调民事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的同时,按照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尝试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解决的新模式,努力探索建立行政案件协调机制,促进当事人双方的和谐,实现案结事了。

指导民调,实现诉调对接。通过深入农村巡回办案、建立便民诉讼联系点、举办民调主任培训班、随时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从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强化便民,完善诉讼网络。坚持快速立案、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尝试小额诉讼案件的快速处理机制,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情,避免矛盾的扩大和激化。

强化利民,实行司法救助。严格按照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收取诉讼费,积极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并尽可能的缓、减、免特殊群体诉讼费用,让他们打的起官司,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1-4月共缓、减、免诉讼费用6万余元。

重视信访,稀释遗留问题。通过争创“文明立案窗口”、开通涉诉信访和申诉、再审“绿色通道”,积极引入听证制度,让误解化解、让冤屈告白、让怨气烟消,减少和杜绝无理缠讼、越级上访等不正常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