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日前,张家港法院少年庭借助辩护律师和当事人所在地政府的参与,成功调解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的附带民事赔偿,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年龄相仿的十七岁少年赵某和李某均来自安徽某镇。2007829日凌晨,二人在工作的张家港某工厂食堂吃饭时,因争占座位发生争执,赵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李某腹部捅了一刀,致李某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李某是家中唯一的儿子,其父母突闻噩耗,精神几乎崩溃,坚决要求严惩赵某,并扬言要到赵某家闹事。我院少年庭承办法官接手该案后,立即与李某的父亲老李取得联系,告知其作为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作好诉讼指导,同时又耐心、细致的向老李讲解相关法律规定,经过不厌其烦的工作,老李的情绪得以稳定。承办法官又及时与被告人赵某的父母取得联系,告知他们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进行赔偿是他们的法定义务,希望通过他们积极的赔偿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考虑到赵某的父母、李某的家人都在安徽、又在同一镇的情况,承办法官又与赵某的辩护人(系赵某原籍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多次联系,请其在民事赔偿方面多做工作,注意方式方法,并将案情向当地政府反映,请当地政府出面协调。此后,承办法官与律师就赔偿的进展经常进行电话沟通,十多天后,律师告知,在当地政府的协调下,双方已就赔偿问题达成初步意见。承办法官随即通知双方到张家港法院再进行协商。经过一天的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82000元赔偿款。鉴于赵某家能积极赔偿,老李也请求法院对被告人赵某从轻处罚,给赵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