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法院庭外协调快速高效追回民工工资
作者:张燕 发布时间:2008-02-03 浏览次数:698
本网苏州讯:临近民工返乡过年之际,张家港法院民一庭积极采取措施,依法保护外地民工合法权益。日前,该庭通过庭外协调方式,为农民工全额追回了拖欠一年之久的工资款11.8万元。
2006年7月,被告某建筑公司在承接了某物流公司仓库的土建工程后,将其中的泥瓦单项劳务分包给原告汪某施工,2007年1月,工程基本完工,建筑公司具体负责该项工程的人员给汪某出具了一份欠条,后该工程负责人发生变动,原告经过多方途径追讨到了其中的40万元工资款,余款一直拖欠。又近年关,眼看向相关部门的投诉、信访均未能及时解决问题,在手下三四十名民工的支持之下,汪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建筑公司以及后来接手工程的负责人付款。该院民一庭受理该案后,及时通知被告应诉,在庭前就主动了解好涉案案情,积极启动庭前协调工作。对原告进行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讨要工资,妥善充分举证;同时做好被告的释明工作。明确告知,民工工资问题是当前一大焦点,如果原告的诉请合理合法,法院将根据职权采取诉讼保全等一切合法措施,确保民工权益的实现,至于工程负责人与建筑公司之间属于二者的内部关系,可另行据实结算。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建筑公司当场兑现了全部工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