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涉农案件九成以上和解调撤
作者:马林 发布时间:2008-02-01 浏览次数:641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在审理涉农案件中,善于寻找当事人发生矛盾的起因和症结,有的放矢地开展调解工作,因案制宜,因人而异,对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当事人分别采取不同的调解策略;并且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涉农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2007年该院共审结各类涉农案件157件,调解结案150件,调解结案率为95.5%。达到了社会和法律双赢的效果,有效促进了农村的和谐与稳定。
该院主要采取庭前释法、庭审教育、庭后感化的方法,辨法析理、寓教于审,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做思想疏导工作,努力促成当事人之间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此外,对一些农村赡养、邻里纠纷、土地权属等案件,该院利用农村基层组织力量,特意邀请熟悉情况、在当地群众中具有较高威望的镇、村干部一同参加调解,从而提高了调解效率。